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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強訪太極門 金門阿嬤陳情 胡允諾反應解決問題 

八十歲的金門阿嬤張心富專程從金門飛來台中,希望胡市長能替太極門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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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太極門會館遭到國稅局查封,引發太極門旗下學員不滿,大動作登報抗議政府不當追討稅款,15日人權協會召開記者會,公佈賦稅人權大調查,結果發現稅務機關行政權太大,任意曲解納稅人的所得性質,導致有人財產、公司被查封,最被民眾詬病。
不只太極門的學員不滿政府把他們獻給師父的「敬師禮」當作太極門的所得收入來扣稅,原本開書店的梁先生也抗議政府課錯稅,害他失業,立委也出面聲援,強調「欠稅不等於逃漏稅」,還批評法官對稅法不熟,讓民眾很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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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太極門無罪定讞,國稅局仍查封」,義務辯護律師蔣瑞琴指出:「整個事件起因於85年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起訴,歷經10年7個月終於還太極門清白,法院96年7月13日三審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掌門人洪石和夫婦等四人也於今年一月獲得冤獄賠償,未料國稅局至今乃用13年前檢察官不實的起訴書,違法開單課稅」。
筆者長期觀察,太極門稅務冤案,該案纏訟至今14個年頭,一案竟然可以高達121辦57罰,勘稱台灣司法奇蹟;世新大學新聞學系助理教授江元慶指出:「台灣有政治奇蹟,有經濟奇蹟,如果要我挑一個台灣司法奇蹟,我會挑這個太極門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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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9-07
•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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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陳姓大地主死前轉移將近20億元的資產給二兒子和小老婆,結果死後1億元遺產稅,大老婆的孩子們也得共同承擔。大老婆的女兒們聽了痛批說,父親死後,他們一人只拿到市值大約600萬元的遺產,但如今一人卻要繳稅1000萬,這樣合理嗎?

想起當年父親只留給她600萬元的遺產,現在國稅局卻要她繳1000萬元的稅,陳姓婦人越講越激動。原來一名家住三重的陳姓大地主,過逝前2年,把將近20億元的財產贈與給二兒子和小老婆,結果他死後,國稅局裁定1億元的遺產稅,必須由陳姓地主和大老婆所生的7名子女,以及他和小老婆生的3名子女,來共同繳納,攤下來,一人要繳1000萬,這讓大老婆的女兒們跳出來大喊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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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各大報有半版的廣告,簡單的四行文字:「三年前 最高法院三審宣判無罪確定 半年前 被告全數全額獲得國家冤獄賠償 今天 上萬師兄師姊將被迫驅離」民視新聞等各家新聞也陸續報導,有關太極門稅務冤案,弟子們出面要討公道。太極門冤案獲得司法三審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且認定敬師禮屬贈與性質,依民法第406條屬免稅所得,且弟子之互助代辦非營利販售,白紙黑字、清楚明白,且今年包含掌門人洪石和等四人還獲國家冤獄賠償,沒想到國稅局卻仍舊以侯寬仁檢察官錯誤違法起訴書的內容,認定掌門人逃漏稅,要查封太極門的兩處道館。

台北行政執行處處長陳順昌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已判決太極門敗訴定讞,行政執行處人員依據國稅局轉送的資料執行,完全依法行政。然而,從國稅局、財政部到行政執行處,全部都是官官相護、彼此包庇。連監察院都認定侯寬仁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扞格矛盾,依法不得提起公訴,因為他將同一筆金額,一方面認定是詐欺所得要沒收、一方面又認定是補習班學費,移送國稅局課稅。依財政部93年9月29日台財訴字第09313512360號函釋:「認定事實…不宜僅憑有權調查機關(如法務部調查局或各縣市警察局)移送案件及其他類似案件之移送書、筆錄或起訴書等資料核定補稅處罰。」國稅局僅憑不實不法的資料及金額,未依法、依職權實質查核,即開單課稅,國稅局已違法再先,且96年7月13日司法已經三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當初侯檢察官的起訴書已成廢紙,監察院也明列侯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的八大違法,並移送法務部要求從嚴究責議處,而依刑案衍生的稅務冤案,國稅局更應該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主動撤銷自始違法錯誤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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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一面不斷宣示改革決心的當下,第九度受邀參與國慶展演的太極門,卻在媒體上提出嚴正抗議「司法秩序何在」?太極門表示,自從85年侯寬仁檢察官以「養小鬼」名義及違反稅捐稽徵法對太極門違法起訴後,這樁震驚國內外的聳動指控,因嚴重違反科學辦案精神,連監察院也主動深入調查,指出侯寬仁檢察官辦案八大違法,並淪為國際笑話。

太極門案件歷經十三年訴訟,三年前,獲得最高法院三審宣判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半年前,四名被告全數全額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現在,上萬師兄姊卻被迫驅離。太極門沉重表示,這樣的處境,凸顯即使走了十三多年的司法,人民的冤屈還是無處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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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29財政部公佈全台欠稅案件則有420萬件,幾乎每二戶就有一戶欠稅,俗話說「民不與官鬥」,到底是什麼原因讓老百姓拒絕繳稅呢?是老百姓喜歡財產被查扣、喜歡財產被法拍、喜歡被限制出境、喜歡被管收、喜歡薪水1/3交給政府?還是有心不甘情不願的事情呢?

稅務人權在台灣簡直蕩然無存,稅災讓立法委員陳情案接不完,99.08.08羅淑蕾立委在國父紀念館智慧講座分享幾個親身經歷且刻苦銘心的案例,例一:在去年農曆過年,美國華僑的老太太旅居美國多年,拿美國護照入境,辦完喪事要出境,移民局說她欠稅限制出境,他有些莫名奇妙,便跑去財政部查,才發現她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而且已二十幾年,原來他弟弟拿他的名字去登記公司,後來他弟弟生意失敗,沒有報稅,就把稅單歸在負責人,因親人關係,他不便告他弟弟冒用名字,需要舉證20多年沒有在台灣,而且他年紀大了又有心臟病,他沒有拿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想入台灣籍,但打官司中又不准他入籍、出境,來跟我陳情的那天,到立院還摔倒骨頭斷掉,在台灣沒親人,他同學年紀也大,小孩在加拿大,正移民加拿大。例二,印尼華僑17年帶了一百萬來台灣投資,投資失敗,被限制出境,印尼護照不能用勞健保,他又要洗腎,就流浪各醫院,這家額度滿了就換家。例三,太極門案例經歷多年刑案訴訟,96.07.13三審定讞,無罪、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國稅局死咬著太極門是補習班,哪有一個補習班是跪著繳學費?既然司法已還太極門公道,為什麼稅務人員還糾纏不清,一直開出萬年不死的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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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司法各項醜聞如法官收賄,令人民對司法人員信心全失!國稅局追欠稅大戶,比照孫道存模式,令百姓擔憂,多賺一些錢都要繳稅的恐懼!人民的財產權、受法律保障的權益都好像被剝奪一般,充滿不定時炸彈的恐懼感!

從太極門冤案談起,刑案於96年7月13日獲判三審無罪確定,當初遭侯檢不法羈押的掌門人夫婦、弟子陳調欣、彭麗娟等4人,均獲得國家冤獄賠償金共184萬元,黃麗蓉律師轉達太極門師徒本於慈愛國人之心,不忍心收納稅人的血汗錢,將所獲得的冤賠金184萬元,捐贈給人權相關單位,企盼冤案不再,人權侵害案件到此為止。此事凸顯了侯寬仁檢察官所查無一事實,當初輿論傷害卻已造成。最高法院判決太極門案無罪定讞,監察院在90年間對太極門的陳情所作的調查報告,曾嚴厲指責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過程嚴重疏失。監察院當時聯席會議中作成的決議,認為侯寬仁辦案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調查未盡屬實、搜索理由牽強、未查明確係犯罪所得即凍結被告資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即認定被告畜養「小鬼」駭人聽聞、通知行政機關解散道館侵害行政權、訊問被告未依法通知辯護人到場、未在偵查庭開庭,及提訊被告態度惡劣等9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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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聽到的話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也把百姓的言論比喻成河流。水蓄積多了,一旦決口,就會造成災害;善於治水的總是開通河道,疏導水流;善於治民的也總是讓人民暢所欲言,使人民的情緒、不滿得到宣泄。

國稅局官員:你們到底查到什麼來證明太極門是補習班的性質?!太極門是氣功武術團體,隸屬於內政部所轄中華武術協會、中華氣功協會的團體會員!教育部早已說明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你們是國稅局也只能是國稅局,怎能是教育部、怎能是內政部呢?!既然教育部說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你們國稅局憑什麼把太極門當補習班呢?!搞一國兩制嗎?!如果還是一意孤行、死不認錯,硬把太極門當補習班就足以證明國稅局不是國稅局!是隻破壞國家體制、踐踏百姓人權的「課稅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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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歲的劉某並不富裕,之前攢下了一筆錢,準備在長沙盤個小店子,將日子好好的過下去。經過多方打聽,終於得知有家小店子要轉讓,小店是賣主本人的。劉某稍加思索,似乎一切都還正常,於是就買了下來。
可剛買下來不久,稅務局來人了,說他欠了幾年的稅,要他一次性交清,否則就讓他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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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抗議苗栗縣政府強制徵收大埔稻田,「台灣人民挺農村717凱道守夜行動」於18日落幕,農民及各界聲援此一活動的社會團體、學者、青年等,人手一株秧苗,在凱道上鋪出綠油油的稻田,高喊「把田種回去!」向政府宣示討回農地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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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者因長期定居美國,5月份回到台灣時看到國稅局在五月一日公布的欠稅人資料時,心中那股既悲又憤的心情立刻湧上心頭,讓我不禁想起多年前,家中所遭遇到國稅局不公不實的對待。
    三十多年來,父母親共同經營了一家鋼鐵材料買賣的公司,一直以來都是由客人指訂所需的尺寸,我們的工作就是負責將客人所需尺寸和數量準備好之後就可以送貨到客戶那裡。一直以來公司的服務項目就這麼簡單,是屬於一個『買賣業』的工廠,也都以『買賣業』在繳税、課稅。忽然就在民國八十四年的時候,國稅局表示要查父親公司的帳,因為父母親都是很老實的生意人,也就聽從國稅局人員的指示將帳本拿到國稅局審查,不久之後卻收到一張超過以往十倍的稅單,讓父母親感到非常的恐慌與不解。於是父親協同會計師到國稅局找課長說明,父親表示二十多年來我們都是以『買賣業』在課稅,為何突然沒有理由的改成『加工業』在課稅?收下我們的帳本的小姐表示,是她自己弄丟了我們家的帳本,因此改用加工業的稅收標準來開稅單,小姐承認是自己的錯誤造成,但是課長明知事實的真相,卻執意不肯更改稅單內容,他還說:「開了就開了,不然你們可以去申訴啊?」是啊!我們想要申訴,但是申訴前就要先繳出一半的稅錢而且利息還要照算,但是官官相護,勝算又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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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諺有云:苛政猛於虎,老虎吃是是一、二人,政府施政攸關於全民百姓,全台有四百二十萬欠稅戶將被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稅制猛於虎,強制執行更猛猶如東廠,更可限制出境真是奇怪,但欠稅大戶陳由豪、劉松藩、王又曾、王玉雲為何無法將他們限制出境,無辜的百姓卻須任人宰割,無所不用其極,一樣欠稅兩種待遇,這是無辜百姓的悲哀啊!

      為何有這麼多的欠稅戶,是稅制出了問題?還是經濟景氣太差,差到人民活不下去了呢?政府所說的苦民所苦又在哪裡呢?米糧用盡後頭又有猛處,四百二十萬欠稅戶又該如何呢?馬英九政府是七百萬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總統,如何解民所苦,還是不顧百姓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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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奶奶養了將近十年的狗,一天突然對著主人狂叫,主人制止,狗兒反而往狗主人撲去,一口利牙,硬生生的咬住主人的小腿不放,任憑主人不斷的斥責,狗兒總是不肯鬆口,直到鄰居見狀,拿了掃把用力往狗身上打去,狗才鬆口,可憐老奶奶怎經得起狗用力的拉扯,一隻腳被咬得皮肉裂開,骨肉分離。經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總算救回老命一條,但小腿的肉必須藉由身體其他部位的肉來補救。大家怎麼也想不通,為何飼養多年的狗會反目成仇?恩將仇報?

觀看現今社會,不也許多恩將仇報的例子嗎,如父母含莘茹苦養育成人的孩子,卻因某天跟父母要不到錢,毆打父母,更有甚者還將父母綑綁或殺害。這也讓我想起宋太祖戒石銘「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正如現在受過高等教育,經過高普考的公職人員,領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本應為百姓謀取更多的福利,為百姓帶來方便,天知,卻有官員杖持著國家賦予的權利,在尚未查清事實,任意給百姓冠上莫須有的罪名。有的公務員甚至還運用檢察官不實的起訴,開給百姓那天價的稅單,受害者經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無逃漏稅,無違反稽徵法,但是國稅局還是照樣不實的起訴書課稅。甚至受害者五次向行政訴願委員會提出行政訴訟,國稅局雖然 5度遭訴委會撤銷原處分,但仍然在微幅修改課稅數字後,一再開出「萬年不死」稅單。為受害者及其家人帶來莫大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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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螳螂目不轉睛地盯著肥美的獵物、幻想著待會兒該如何享用時,黃雀也正等在螳螂背後準備補餐一頓,這是耳熟能詳的成語典故「螳螂捕蟬」。近日財政部長李述德為促成第四次江陳會中能順利簽署兩岸租稅協議,到處宣揚簽署協議能「保障台商權益、增加政府稅收」,穩賺不賠的論點,聽得大家是口水直流…

對於中國可能以「資訊交換」方式引爆「兩岸大查稅,台商被剝光皮」的質疑,他則信誓旦旦地表示:這麼多年來,台灣共和16個國家簽署租稅協議,其中有關稅務資訊交換,過去5年只有8件,雙方各4次….,意思是說次數不多,大家別緊張!?難道李述德沒想過這次要簽的對象可是經貿往來最為密切、又是從不放棄以武力解放台灣的中國嗎?對於中國現行「無限期查稅」的追稅方式,更主動替對方辯解:兩岸沒簽租稅協議,中國也是可以追稅,不能說簽了後中國追稅就是錯了,「他要追你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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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人權大步走」活動後,法務部特以司法人權保障方面的具體實踐為主題,呼應國際兩公約舉辦四場學術研討會來紀念今年司法節,審、檢、辯、學各界人士數百人齊聚一堂,總統馬英九更親臨現場致詞,宣布總統府將成立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筆者欣見人權保障法令有了,做生意的店也開張了,員工的內部訓練也進行了,那第一筆生意應該要做什麼呢?

司法節前夕,中國人權協會舉辦「租稅人權研討會」,廣邀前中央警大校長謝瑞智、司法院大法官黃茂榮主持研討會,現場發布去年「十大租稅新聞」與「租稅民怨全民喊聲牆」,並由財稅專業立委羅淑蕾與理事長李永然律師、副理事長蘇友辰律師共同仿效正義女神持劍刺破海報呼籲「戳破濫權課稅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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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樂克」颱風沖斷后豐大橋,帶走六條人命,日前行政院長吳敦義主持新橋通車典禮,卻受到罹難家屬因不滿政府未依承諾立碑而到場抗議!吳揆說,政府有承諾就要履行承諾,最重要是要守信用!

這一段新聞看在人民眼中,正可以來驗證財政部是否如吳揆所言:「政府有承諾就要履行承諾,最重要是要守信用!」,6/17日由康世儒立委主持的「保護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會中提到過去的財政部長一再對太極門說明,只要刑案無罪,由刑案而來的稅務就會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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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的爭議不休,讓台灣政壇沸沸揚揚,多數民眾並不清楚實質內容,只能從媒體化妝師的報導略知一二;而不假大腦就可以簡單判斷,最令人民在意的是攸關民生幸福的一些重要數據。因為數字「會說話」,民眾早已被灌輸易於接受經濟學上分析、說明社會現象的統計數字;所以政治人物便經常借用「各有所本、有利於己」的數字,來說服不知情的民眾,諸如各種選舉的民調、條例的評估、績效的排名等等。其實說話的數字是無辜的,它只能作為參考,而其準確度則有賴統計專業的能力、說者的良心、以及聽者的智慧。有關「未來發展」的預估,如果統計考量的「背景資訊」不夠周全,那麼一堆數據就只是「garbage in, garbage out」的垃圾而已;而即使是「過去的事實」,數據也會遭人無心之過或有意的偏頗扭曲。

統計數字比較難把握到人性心理學層面,其中又以「時間與金錢」是現代人錙銖必較的兩項重大因素。「時間就是金錢」一語道破時間的重要,許多人碰到問題時,衡量輕重緩急,多半寧可選擇花錢消災,也不願浪費時間。同理,如果在無燈的暗室中掉了十元硬幣,多數人可能就算了,或者摸黑找找看;相信不會有人點燃千元大鈔去尋找。但數據上有原則就有例外,那就是承辦攸關人民財產、信譽、生命,屬於交通、司法、租稅等糾紛案件的公僕。時間對他們而言絕不是問題,因為辦事情就是在上班;即使跟民眾打官司,既不必請假,也完全花不到自己的錢。這些人當中有的更喜歡在暗室中點燃千元大鈔尋找「自己的」硬幣,因為所「點」的不是自己的鈔票,而是人民納稅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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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馬總統,當我投下神聖的一票時,我深信您一定會遵循 國父的遺志,秉持自由、平等、博愛的信念,貫徹五權憲法,帶領全國人民走向富強康樂的世界。我深信不疑。

  當您實現二岸直航以及開放中國觀光客來台,我相信台灣的經濟會起飛、股市會長紅、人民會更富裕;當您和小英主席用我聽不太懂的用詞辯論著ECFA,即使許多民意代表和輿論持懷疑或反對的意見去阻撓,我相信您一定是用心良苦地為台灣人民的利益著想。當您看完電影「不能沒有你」後,留下眼淚時,我相信人民的痛苦您感受到了,公務人員的冷漠怠慢您注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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