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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奶奶養了將近十年的狗,一天突然對著主人狂叫,主人制止,狗兒反而往狗主人撲去,一口利牙,硬生生的咬住主人的小腿不放,任憑主人不斷的斥責,狗兒總是不肯鬆口,直到鄰居見狀,拿了掃把用力往狗身上打去,狗才鬆口,可憐老奶奶怎經得起狗用力的拉扯,一隻腳被咬得皮肉裂開,骨肉分離。經緊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總算救回老命一條,但小腿的肉必須藉由身體其他部位的肉來補救。大家怎麼也想不通,為何飼養多年的狗會反目成仇?恩將仇報?

觀看現今社會,不也許多恩將仇報的例子嗎,如父母含莘茹苦養育成人的孩子,卻因某天跟父母要不到錢,毆打父母,更有甚者還將父母綑綁或殺害。這也讓我想起宋太祖戒石銘「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正如現在受過高等教育,經過高普考的公職人員,領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本應為百姓謀取更多的福利,為百姓帶來方便,天知,卻有官員杖持著國家賦予的權利,在尚未查清事實,任意給百姓冠上莫須有的罪名。有的公務員甚至還運用檢察官不實的起訴,開給百姓那天價的稅單,受害者經法院三審判決,無罪,無逃漏稅,無違反稽徵法,但是國稅局還是照樣不實的起訴書課稅。甚至受害者五次向行政訴願委員會提出行政訴訟,國稅局雖然 5度遭訴委會撤銷原處分,但仍然在微幅修改課稅數字後,一再開出「萬年不死」稅單。為受害者及其家人帶來莫大的傷痛。

話說,咬傷主人的狗,如今已經被捕狗大隊抓去處決了。殺父的逆子也被警察抓走,等待法律的制裁。唯獨這些濫權的檢察官與稅務人員,知法犯法,卻依然逍遙法外,甚至還步步高升。真可說,一樣犯錯兩樣情,我想狗兒和逆子只能高嘆命運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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