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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的財經焦點中報導;【財政部、法務部聯手追欠稅大戶,近期目標9月能執行到大枷】。

【財政部在今年5月1日公佈欠稅大戶名單之後,如何執行?案情毫無進展。】當然毫無進展,據筆者所知,近幾年來,台北市律師公會的稅法委員會,一直都在做推動稅法改革的動作。就是因為稅法本身有一定的問題存在,所以才有稅改行動的出現。但因勢單力薄,可以說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須努力。
以目前現況,同一個課稅事實,碰到不同的稅官,就會有不同的結果,這就是讓納稅人感覺匪夷所思的事。而且目前行政訴訟走行政法院時,針對稅捐部份,法官專業性絕對沒有像稅官或會計師來得專業,所以法官不得不依照財政部的解釋去做一些判決。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行政法院可以依照職權作判決,但行政法院判決的結果幾乎都是:以【另為適法之處分】,然後又加加減減開出稅單,才會造成人人知曉的「萬年稅單」。

還有【欠稅的債權優於普通債權】,這真的是侵犯人民的生存權,沒有人性,趕盡殺絕。之前的債不還,百姓如何往前走呀;更何況執行處手上都沒有捕追稅者的財產資料。如果此案的稅則、稅目、金額是有爭議時,執行處要依據什麼法呢?難道是財政部跟國稅局說的算;太可怕了;不是為民服務嗎:把我們善良百姓擺在哪裡呀?故筆者認為稅法改革、勢在必行,方能讓百姓心甘情願繳該繳的稅,那就會沒有追欠稅大戶事情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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