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好像有救了!沒想到一個法官輕判性侵女童案,竟能引發超過22萬人的facebook「大陪審團」網友同聲譴責,挺身而出關心司法與裁判品質,正如台大法學教授陳志龍所言:「人民的關心與覺醒,是破除司法共犯結構的關鍵。」

從前,人民對司法是陌生無知的,但是台灣自阿扁總統貪瀆弊案、馬英九總統特別費案、調查局局長葉盛茂隱匿資料遭收押案、高院法官貪瀆案等一連串轟動國際、動搖國本的大案,已經充分教育人民懂得關心司法裁判公正性與司法官應負責任,近日的女童遭性侵輕判案終於引爆全民「惻隱之心」,呈現出全民關心司法人權,企盼改革的強烈需求,顯見司改的第一槍已由全民共同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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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對檢察官侯寬仁偵辦案件頗多質疑,最新調查發現,侯寬仁於九十一年偵辦雲林縣廢土棄置場弊案,使用訊問語詞與案情無關,使被告產生心理威嚇壓力,侯也出現笑謔怒罵意涵不當訊問用語。

其實侯寬仁偵辦的案子豈止這件有問題,侯檢察官承辦周人蔘電玩案時,審理過程中,院方竟發現「押人取供」,以及疑似偽造文書的拼湊筆錄;偵辦前立委羅福助涉嫌汐止農會超貸弊案時,證人竟在做完筆錄後,立即至公證處表示「剛才偵訊筆錄都是不實,是遭檢察官強暴脅迫做的。」還把公證文件提交法院,駁斥筆錄真實性;在馬總統的特別費案,侯檢察官偽造筆錄,被馬總統一狀告到法院;前副總統呂秀蓮也因特別費案,沒有偵訊,即於任內就被起訴了......,其他還有許多不當的訊問、起訴,不勝枚舉,侯檢察官一而再、再而三的製作不實筆錄,堪稱是偽造筆錄的慣性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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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29財政部公佈全台欠稅案件則有420萬件,幾乎每二戶就有一戶欠稅,俗話說「民不與官鬥」,到底是什麼原因讓老百姓拒絕繳稅呢?是老百姓喜歡財產被查扣、喜歡財產被法拍、喜歡被限制出境、喜歡被管收、喜歡薪水1/3交給政府?還是有心不甘情不願的事情呢?

稅務人權在台灣簡直蕩然無存,稅災讓立法委員陳情案接不完,99.08.08羅淑蕾立委在國父紀念館智慧講座分享幾個親身經歷且刻苦銘心的案例,例一:在去年農曆過年,美國華僑的老太太旅居美國多年,拿美國護照入境,辦完喪事要出境,移民局說她欠稅限制出境,他有些莫名奇妙,便跑去財政部查,才發現她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而且已二十幾年,原來他弟弟拿他的名字去登記公司,後來他弟弟生意失敗,沒有報稅,就把稅單歸在負責人,因親人關係,他不便告他弟弟冒用名字,需要舉證20多年沒有在台灣,而且他年紀大了又有心臟病,他沒有拿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想入台灣籍,但打官司中又不准他入籍、出境,來跟我陳情的那天,到立院還摔倒骨頭斷掉,在台灣沒親人,他同學年紀也大,小孩在加拿大,正移民加拿大。例二,印尼華僑17年帶了一百萬來台灣投資,投資失敗,被限制出境,印尼護照不能用勞健保,他又要洗腎,就流浪各醫院,這家額度滿了就換家。例三,太極門案例經歷多年刑案訴訟,96.07.13三審定讞,無罪、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國稅局死咬著太極門是補習班,哪有一個補習班是跪著繳學費?既然司法已還太極門公道,為什麼稅務人員還糾纏不清,一直開出萬年不死的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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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看到大埔農地自救會的一位阿嬷因政府的蠻橫無理, 阿嬷申訴無門最後憤而以自殺最激烈的抗議方式來表達心中極度的不滿, 筆者深感壞人不可怕,因為有代表正義的警察可以保護人民,最可怕的是代表公權力的政府官員帶頭做壞事而不認錯,受害的人民真的是申訴無門,無語問蒼天。筆者在太極門練氣功也遭遇到這種政府官員帶頭違法死不認錯,一直戕害人民歷經13年4個月仍在持續進行中,本人一定要將受到政府官員迫害的事情公諸於事,以期政府官員以此為警惕,不要再傷害人民,台灣不要再有此種冤屈的事情發生。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於55年成立,是登記於內政部底下中華武術協會團體會員, 中華民國自立國以來從沒有國術館師徒間的敬師禮被課稅,然卻唯獨太極門被國稅局課稅,筆者自願贈與師父的敬師禮卻被國稅局官員硬說成補習班學費要課稅,況且補習班的主管機關教育部已行文並於立法院公聽會上明白的指出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然國稅局依然硬說太極門是補習班,蠻硬無理僭越職權,再則國稅局只課80年 ~ 85的稅,那就奇怪了,太極門從55年成立至今已經44年為何只有這6年需要繳稅而其他不用,這是因為此稅案是由侯寬仁檢察官濫權違法起訴的刑案所衍生而來,刑案歷經十年七個月於96年7月13日法院三審均判無罪,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稽徵法,且法院判決書明白指出弟子敬呈給師父的敬師禮為贈與性質依法免稅,為何國稅局可以凌駕司法院及教育部不顧法令,目無法紀一再胡作非為,況且財政部訴願委員會5次撤回原處分請國稅局查明敬師禮性質,行政最高法院判決國稅局敗訴,人民耗盡心力打贏官司,但國稅局仍不顧政府體制重新修改稅額再發單課稅,造成萬年不死稅單一再復活,國稅局如此蠻硬無理的追殺,政府真的一定要逼人民走上街頭抗議嗎?一定要逼死我們這些善良的百姓嗎? 所謂苛政猛於虎啊!!!還要多少位像大埔的阿嬤要用死來表達最大的抗議政府才會覺醒,期待政府要以民為主,以法為規。不然人民忍無可忍會揭竿而起,恐難避免執迷不悟的政府自取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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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在公視的節目「台灣的圓仔花」看到一段「巴奈的故事」非常感動,巴奈是一個阿美族的現代女性,從小她不喜歡自己原住民的身份,因此學習西洋音樂,也取得美國音樂博士學位,後來因老師許常惠的指點,以及自己內心深處的天命使感,回頭到族群裡尋根研究,記錄自己族人的音樂、舞蹈、文化用心想把族人的文化保存下來,後來也被族人選為祭師,但因基督教之信仰及西方現代教育,內心衝突激盪,但最後還是選擇留下來,為保存記錄自己的文化而努力,雖然她悲觀的表示:她不知她的族群還能存在多久,但記錄下來至少讓後人知道曾經有一個群在這塊土地生存過,聽了真令人感傷,因為我們都知道一個族群的文化消失了,也代表這個族群的消滅。

馬英九總統就職兩週年提出「文化興國」表示:「財富可以使一個國家變大,但只有文化才能使一個國家變偉大」,文化是國家命脈的基石世界各國無不耗費鉅資,努力維護弘揚自己國家文化。太極門是常期致力文化傳承,弘揚中華國粹氣功武術文化的武術團體,掌門人帶領弟子參加國內外超過兩千場公益展演活動,也七次受邀國慶大典,更各自費走遍五大洲與各國文化交流,致力國民外交為國人締造無限文化奇蹟,為國家真心付出,是「文化興國」最具體展現的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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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司法各項醜聞如法官收賄,令人民對司法人員信心全失!國稅局追欠稅大戶,比照孫道存模式,令百姓擔憂,多賺一些錢都要繳稅的恐懼!人民的財產權、受法律保障的權益都好像被剝奪一般,充滿不定時炸彈的恐懼感!

從太極門冤案談起,刑案於96年7月13日獲判三審無罪確定,當初遭侯檢不法羈押的掌門人夫婦、弟子陳調欣、彭麗娟等4人,均獲得國家冤獄賠償金共184萬元,黃麗蓉律師轉達太極門師徒本於慈愛國人之心,不忍心收納稅人的血汗錢,將所獲得的冤賠金184萬元,捐贈給人權相關單位,企盼冤案不再,人權侵害案件到此為止。此事凸顯了侯寬仁檢察官所查無一事實,當初輿論傷害卻已造成。最高法院判決太極門案無罪定讞,監察院在90年間對太極門的陳情所作的調查報告,曾嚴厲指責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過程嚴重疏失。監察院當時聯席會議中作成的決議,認為侯寬仁辦案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調查未盡屬實、搜索理由牽強、未查明確係犯罪所得即凍結被告資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即認定被告畜養「小鬼」駭人聽聞、通知行政機關解散道館侵害行政權、訊問被告未依法通知辯護人到場、未在偵查庭開庭,及提訊被告態度惡劣等9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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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聽到的話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也把百姓的言論比喻成河流。水蓄積多了,一旦決口,就會造成災害;善於治水的總是開通河道,疏導水流;善於治民的也總是讓人民暢所欲言,使人民的情緒、不滿得到宣泄。

國稅局官員:你們到底查到什麼來證明太極門是補習班的性質?!太極門是氣功武術團體,隸屬於內政部所轄中華武術協會、中華氣功協會的團體會員!教育部早已說明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你們是國稅局也只能是國稅局,怎能是教育部、怎能是內政部呢?!既然教育部說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你們國稅局憑什麼把太極門當補習班呢?!搞一國兩制嗎?!如果還是一意孤行、死不認錯,硬把太極門當補習班就足以證明國稅局不是國稅局!是隻破壞國家體制、踐踏百姓人權的「課稅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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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歲的劉某並不富裕,之前攢下了一筆錢,準備在長沙盤個小店子,將日子好好的過下去。經過多方打聽,終於得知有家小店子要轉讓,小店是賣主本人的。劉某稍加思索,似乎一切都還正常,於是就買了下來。
可剛買下來不久,稅務局來人了,說他欠了幾年的稅,要他一次性交清,否則就讓他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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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項運動前國手古金水涉及立榮班機爆炸案,歷經十一年漫長審判,最高法院四度發回,花蓮高分院更四審仍維持無罪判決,不過花蓮高分檢回應,會研議是否上訴。古金水面對纏訟不休的官司,不諱言身心俱疲,還表示「不到全案定讞,永遠沒辦法安心下來」。

比起古金水纏訟十一年,蘇建和案審了十九年,陸正遭綁架撕票案審了二十二年,無論對被告或被害人及家屬,久訟都極不公平。如果纏訟多年才將被告定罪,對被害人來說,遲來的正義還算是正義嗎?檢察官若始終不服,被告究竟要何時才能得到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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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導:全球七億人想移民,最不願移民的屬亞洲人,僅1/10亞洲成人說,他們想遷居其他國家。尤其我們以農立國,農民的住家與賴以維生的農地,緊鄰而居,除非戰亂、災難逼不得已的因素,農民才會離開屬於他們的土地,否則生於斯、死於斯、葬於斯,他們對土地的那份情感,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與取代的。像我的父親務農,每每在稻子收割完成後,還會到田間撿拾掉落的稻穗,那份愛物惜物之情,表露無遺。憫農詩:「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把農人的辛勞與對土地的情感,表現得淋漓盡致!

沒想到的是,苗栗縣長劉政鴻卻放任手下,將怪手開進大埔的稻田,把即將成熟的稻穗剷平,這樣的行徑,讓我們都感到非常的痛心!劉政鴻縣長說,他願意和農民溝通,但是卻不斷強調抗議的就是:24戶不願意被徵收的農民。如果劉縣長可以了解土地對於農民的重要、農民對土地的情感,即使只有一戶,也應該放下「地方父母官」的身段,傾聽人民的心聲,理解農民「安土重遷」的心理,農民沒有了土地等於沒有了「衣食父母」,要他們離開土地,等於要他們一切從頭開始。況且所有農戶都在自己的農地與房舍種田、居住數代,當地的大埔水庫也是他們每年繳3000多元,花10幾年時間自己建造的,並不是政府蓋的,如今要用公權力硬要他們搬走,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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